編輯部 | 2017/1/4 8:23:51
蓄電池停止放電時的6個操作順序
在放電過程中,如發現有個別蓄電池的端電壓降低到規定值時,或該組蓄電池的額定容量已經放完時,應立即停止放電。其操作順序如下回路蓄電池測試儀設備電阻測試儀
1.緩慢減少充電機磁場電阻(注意電流表指示),使放電電流值接近於零。
2.拉開直流係統綜合測試儀直流回路的空氣開關。
3.拉開母線刀閘蓄電池容量放電測試儀
4.將充電機磁場電阻全部加入。
5.拉開充電機組的電源開關(停止充電機)。
6.將充電機組直流電流表極性複原。恢複逆電流保護蓄電池在線監測係統
放電完交流耐壓試驗了後,如無特殊情況,應立即進行充電。最長時間不得超過20小時.以防止蓄電池極板硫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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